据香港“星岛网”、“橙新闻”6月26日报道,“祸港四人帮”之一的香港前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今日(26日)发表声明,声称已年届80,会从公民及政治工作退下来。对此,有网友在脸书留言痛批,“搅乱香港想拍拍箩柚走人!世事真是有那么便宜吗?”“为自己曾做过的事负上责任先,搅乱香港后一句退下就想翻篇?”
陈方安生资料图(图片来源:香港《星岛日报》)
乱港头目陈方安生宣布会退出政坛
报道称,陈方安生在声明中自称,“最近女儿猝然离世,对我是沉痛的打击,我需要一些时间和空间哀悼和复原,更加珍惜与家人,特别是与孙女们和女婿共聚天伦的时光”。她声称,自己于今年2月年满80岁,而她在很久以前曾答应儿女,年满80岁时便会“从公民及政治工作中退下来”,过一段较为平静的生活。
据香港《大公报》此前报道,陈方安生的女儿陈慧玲于5月28日去世,终年57岁。陈慧玲生前从事公关工作,她与丈夫余国民也曾陪同陈方安生参与“七一游行”,当时有香港市民上前呼吁其母不要搞乱香港。
对于陈方安生称要退下公民及政治工作,在脸书上,有网友表示,“想走!没那么容易!汉奸没有一个好下场”;“搞烂香港,就想拍拍箩柚走人”;“搅乱香港想拍拍箩柚走人!世事真是有那么便宜吗!??”;“为自己曾做过的事负上责任先,搅乱香港后一句退下就想翻篇?”
也有网友在脸书留言表示,“不退就抓起来,一条美国狗而已!”“你以为走得开,捉去同肥佬黎一个仓。”
也有网友讽刺称,“百分之百的老狐狸”、“叫手足们情何以堪?”
还有网友称,“国安法一出,牛鬼蛇神即现形。”“哈哈!看到国安法在香港立法推行就变成一只知惊乌啦!惊死呀!因此立即发声与反对独立派画清界线,都是做个缩头乌龟算了。因此成为人之将死其言也“变”啦!俗语有话闻到黄泥香过饭,时日无多了。”
“星岛网”26日报道称,生于1940年的陈方安生曾于1997年回归后担任政务司司长。至2001年以私人理由提早退休。退休以后仍然活跃香港政坛,2007年9月11日,她宣布参选立法会港岛选区补选,后当选,2008年9月30日卸任。
“修例风波”至今,“祸港四人帮”黎智英、李柱铭、陈方安生、何俊仁多次被曝与反对派、西方政客、反华组织成员密谋,并发表卖国求荣的言论,被众多香港民众痛骂或当面怒斥为“卖国贼”、“乱港黑手”、“美国走狗”。
值得注意的是,在“港区国安法”即将出台之际,这些乱港头目的动向格外引人关注。
除了陈方安生以“女儿离世打击沉痛”和“曾对儿女承诺”等理由宣布退出政坛以外,近期黎智英曾三次申请保释期间离港,均被法官拒绝。
香港《文汇报》指出,“修例风波”发生至今约有2000人被起诉,而在“港区国安法”箭在弦上之际,陆续有被捕者疑弃保潜逃,令人关注疑犯趁保释期离港逃避刑责。
香港执业大律师龚静仪也认为,近期航班几乎停顿。黎智英可以照常处理工作事务,却想在如此敏感时刻提出更改保释条件,企图离港,难免令人怀疑他有弃保潜逃之意。
乱港头目为什么不抓起来
基本法第23条立法问题
这个问题香港回归20多年来始终没有解决,所以在香港你要求独立,煽动颠覆政权本身就不会被认定为犯罪。而在大陆或其他任何正常国家/地区的刑法中,都会有类似“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法条,专门针对反政权暴乱。(你都要颠覆政权了,政权自然可以剥夺你的公民权利,暴力镇压你)
比如泼墨污损国徽的暴徒,在大陆是多严重的罪大家就算不熟悉法条心里也有数。在香港污损国徽也违法,但就是类似损坏公物这种罪名,好比你拆了路边的垃圾桶或公交站牌,法官自然可以从轻发落。
很多人可能记得一个港独份子招显聪喊港独口号后,被一位爱国香港民众暴打的视频,可你们还记得事发地是哪里吗?当时招显聪刚结束出庭出来,就是在法院门口又喊起了港独口号拿出了旗帜,几个法警就在边上看着。然而他喊口号时法警根本没有阻止他,反而是爱国民众来揍他时,法警有了动作赶紧上前把两人拉开。
还有香港大学有学生帖“拒绝沉沦,惟有独立”海报,也完全没事不会被抓,讨厌的大陆学生也只能和他辩论而已。
这许多例子足以见得香港司法系统公认,在香港现有法律体系下,煽动颠覆政权本身无罪,只有抗议示威时触犯了其他法条才能逮捕。警察能抓有暴力行为的暴乱份子,然而法官完全可以如处置小混混一样从轻发落,暴乱份子自然有恃无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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