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信息透露,自5月19日起,该局组织对全市药店开展监督检查,现已完成对全市药店的全覆盖现场检查,期间对215家未严格执行购药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药店责令停业整改。
据悉,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东莞市市场监管局深入推进零售药店购药信息登记报告工作,督促市内零售药店严格落实购药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等防疫措施。目前,已通过省智慧食药监系统收集东莞药店上报的购药人员信息428万条,并及时推送给市公安局和市卫健局,较好地发挥了药店在疫情防控中的“哨点”监测作用。
但东莞市市场监管局指出,随着我国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一些药店对持续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劲头有所松懈。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检查中多次发现,部分药店未严格执行购药信息登记报告制度,要求顾客进门测体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亦落实不到位。
加上近期我省部分地区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因此东莞市市场监管局重申:警惕麻痹懈怠思想和厌战松劲心态!全市零售药店要落实疫情防控监测主体责任,必须严格执行购药实名登记报告制度等防疫措施,继续发挥好疫情防控“哨点”预警作用。
6月9日,记者从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自5月19日起对全市药店开展监督检查,对215家未严格执行购药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药店责令停业整改。
- 215家药店被责令停业整改
进药店买药应全程佩戴口罩,测体温,购买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时应实名登记。
据了解,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推进零售药店购药信息登记报告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我市零售药店严格落实购药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等防疫措施。目前,已通过省智慧食药监系统收集我市药店上报的购药人员信息428万条,并及时推送给市公安局和市卫健局,较好地发挥了药店在疫情防控中的“哨点”监测作用。
但随着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一些药店对持续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劲头有所松懈。东莞市场监管部门在检查中多次发现,部分药店未严格执行购药信息登记报告制度,要求顾客进门测体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亦落实不到位。
5月19日起,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市药店开展监督检查,目前已完成对全市药店的全覆盖现场检查,其间对215家未严格执行购药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药店责令停业整改。
- 提醒:健康码“黄码”不准进入药店购药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申:警惕麻痹懈怠思想和厌战松劲心态!全市零售药店要落实疫情防控监测主体责任,必须严格执行购药实名登记报告制度等防疫措施,继续发挥好疫情防控“哨点”预警作用。
要做好场所消毒、佩戴口罩等防护工作,在营业场所显眼位置张贴《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和《东莞市发热门诊重点医院名单》以及警示标语。
要求顾客进店戴口罩、测量体温并出示健康码,一旦发现发热人员(体温≥37.3℃)或顾客健康码“黄码”的不准进入药店购药,引导其尽快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销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药品时,查看患者粤康码行程并询问患者14天内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认真核对购药人员身份证和电话号码等信息,如实登记《零售药店购买退热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本》,并上报省药监局智慧食药监“购药人员信息登记报告系统”。购药人员信息登记报告真实、准确、及时,不得迟报、漏报、瞒报。网上药店应按要求对《目录》药品采取限制措施。
要妥善处理信息登记报告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耐心向购药人员做好疫情防控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引导群众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同时,注意保护购药人员个人信息安全,不得泄露或用于商业目的等。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督促其严格落实购药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将未严格执行购药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坚决停业整改;属于医保定点药店的,及时通报医疗保障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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