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情感讲述:百合(以第一人称我讲述)
听爸爸妈妈说我是1970年正月十八日子时出生,家里还有3个哥哥,爸爸妈妈常年做腌菜生意,非常辛苦,爸爸妈妈好不容易把我们四个孩子拉扯大。
在我上小学的时候,就有同学当着我的面对我指手画脚,说我是捡的,不是我爸爸妈妈亲生的,说我是野种,是没有妈的孩子,我伤心哭着跑回家,爸爸妈妈安慰我、哥哥们疼我哄我开心,最终妈妈给我说了实话,“你是我和爸爸在后山的土地庙前捡到的,那天我们去舅舅家走人户,听到你的哭声我们找到了你,那天你才刚满月,在你的被褥里面只有一张你的生辰八字,其他任何信息都没有,估计你的亲生父母不希望你去找他们。但是,你看爸爸妈妈这么疼你,哥哥们这么疼你,你在爸爸妈妈眼里比亲生的还要亲生呢!”。从此以后我不再伤心别人说什么了,我也把养父母当着亲生父母对待。
家里哥哥们都很疼我,特别是二哥。在我13岁那年,这天我和二哥高高兴兴的去上学,路过一片油菜花地,突然从油菜花从中窜出一条大黑狗,扯住了我的袖子,二哥赶紧过来保护我,大黑狗把我的袖子扯烂了,二哥拉着我疯狂的跑,大黑狗穷追不舍,扑向了二哥,一口咬住了二哥的脚踝,二哥使劲儿的挣扎和大黑狗搏斗,二哥被大黑狗抓坏了脸、衣服被扯到稀耙烂,最后二哥被赶来、扛着锄头的狗主人给救了下来。二哥被送到医院打了狂犬疫苗,最后检查发现二哥的左腿脚筋被咬断了一根。通过治疗二哥的左脚最终还是留下了残疾,走路一瘸一拐的。
后来我上了卫校,在县人民医院当护士,然而从小玩到大的隔壁邻居小林,也在人民医院上班,他是主治医生。其实上学的时候,我和小林就一直有书信来往,只是家人都不知道,我们在自由恋爱。
然而这天下班回家,妈妈张罗了一桌饭菜,在开吃之前,我说爸妈我有件事情要宣布,结果妈妈说你爸也有事情要宣布,我让爸爸先说。
“百合,你到我们家,我们所有人一大家子,对你咋样?”
“非常好啊,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我才有今天。”
“那就好啊,孩子们你们都长大了,我们也舍不得你们任何一个离开这个家,特别是百合。我和你妈商量过了,我们决定把百合许配给老二,老二说他从小就喜欢百合,你们既没有血缘关系,你们婚配是很合适的,这样我们就是亲上加亲,百合就真正的成为我们家的人了。”
听到爸爸的这一席话,我整个人都蒙了,因为二哥救过我?因为爸妈含辛茹苦养育了我?我失去了自由恋爱,选择生活的权利吗?最初我不答应“爸妈,他是我哥啊,从小到大我们就像亲姊妹,我只是把二哥当哥哥看,我们怎么能在一起呢?”,妈妈认为我嫌弃二哥腿脚不好,认为把我养大了,我翅膀硬了要飞走了,妈妈生气突发心脏病。
经过很久的心里挣扎,为报答养育之恩,我含泪答应了父亲的要求,从女儿变成了他们的儿媳妇。
声明:内容来自百度,本文仅让热点观察内容更加丰富,不代表三农常识网观点。如有误或侵犯您的利益,可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感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