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小区给业主发10万现金
住小区里,交物业费、停车费,这我们都知道。但是,湖北襄阳一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下文简称业委会)竟然给全体业主发钱:整整10万元。
6月25日,端午节,一个视频惊红了网络,襄阳市领秀花园小区的业主们很开心——当天,小区业委会给全体业主发钱,总共10万元。按照住房面积,这次小区业主们可以领到300-800元不等的现金,而且以后每年都能领,可能会越来越多。
“以前都是向业主收钱,这次给业主发钱,真是没想到。”6月25日上午,作为小区业主,罗建国领到了360元,这是业委会给他发放的小区公共收益。
当天,领秀花园小区业委会在大门口摆开桌子,堆放10万元现金,给小区全体业主发红包。这是该小区首次给业主发钱。
6月23日,小区业委会曾发布通知称:经过业委会商量决定,今年端午节当天,利用小区公共积累,现场给业主们发放现金红包。红包金额按每户房屋面积计算,标准为每平方米4元。据测算,此次发放现金将达到10万元。
业委会给业主发的钱是从哪里来?小区业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资金来源于三个方面:小区公共车位租金、公共部位广告收益和业主共有的一栋三层楼租金。
领秀花园共有160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建成的停车位,业委会委托物业公司出租这些停车位,一年可收租金5万元;小区公共部位的广告收入一年有1万多元;还有一栋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三层楼,一年可收租金8万元。
“这些收益都归全体业主所有,以后每年都会发。”业委会相关负责人说。
为体现公平公正,这次能现场领取现金的,是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30日期间,没有拖欠物业费、车辆服务费用与租金的业主。拖欠费用的业主,应得现金暂缓发放,等交清后再补发。
为什么要给业主发钱?业委会表示:“主要是想提高小区业主的凝聚力,让广大业主能够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小区事务管理,都来关注小区的公共建设和公益活动,提高广大业主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还有一个目的,就是想通过这种方式帮助业主一起共渡疫情难关。”小区业主委会委员陈明智说,业委会想通过这种方式提振大家的士气,帮助大家渡过难关。
据了解,根据我国现有的《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小区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属于业主共有,小区公共区域及配套设施的所有权及收益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其经营所得收益属全体业主共有。
在实际操作中,小区内的公共收益一般由物业公司代收和管理,也可以由业委会收取和管理,但都归全体业主所有。这些费用除用于维护公共设施支出外,还可以用来补贴物业服务费,再有多余的,可以发给业主。
物业应该给业主提供什么样的服务?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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