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国破获8.3万起毒品犯罪案
日前,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2019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介绍了当前中国禁毒工作和毒品形势相关情况。
报告指出,2019年,中国禁毒部门深入推进“禁毒2019两打两控”专项行动,开展“除冰肃毒”打击制毒犯罪专项行动,部署开展“净边”专项行动,集中打击网络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等,全国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8.3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3万名,缴获各类毒品65.1吨;深入实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程,积极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程,查处吸毒人员61.7万人次,处置强制隔离戒毒22万人次,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30万人次。
报告强调,当前,全球毒品问题继续呈恶化态势,“金三角”“金新月”“银三角”三大毒源地传统毒品产能依然巨大,并与冰毒等合成毒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形成三代毒品叠加供应态势。“金三角”地区在向中国渗透海洛因、冰毒片剂的同时,冰毒晶体及氯胺酮输入量急剧上升,占据中国毒品市场主导地位,大麻、可卡因等毒品向中国渗透不断增多。世界范围毒品问题泛滥蔓延,特别是周边毒源地和国际贩毒集团对中国渗透毒品不断加剧,成为中国近年来毒品犯罪面临的外部威胁。
报告明确,2020年,中国禁毒部门将全力开展“净边2020”专项行动,着力构建全覆盖毒品预防教育、全环节管理服务吸毒人员、全链条打击毒品犯罪、全要素监管制毒物品、全方位监测毒情态势、全层级落实禁毒工作责任的“六全”中国特色毒品治理体系,进一步推动毒情形势持续好转。
吸毒成瘾的三个特征
1、药物耐受性。即指不断地使用同一种药物以后其效果的退化,需要加大剂量才能获得与以前同样的或相似的效果;
2、身体上的依赖性。即指在某一段时间内不断服用某种药物带来的生理上的变化,需要继续服用这种药物来维持身体上的要求。
3、心理上的依赖性。即指某人精神上需要某种毒品,一般就是习惯。
从实践中的情况来看,凡是吸毒成瘾者,其症状普遍表现为身体虚弱,面色腊黄,精神秃废,萎靡不振,一旦毒瘾发作,有的涕涎交流,顿足捶胸:有的站立不起,咳血不止;有的乱碰乱撞,啃墙吃土;有的满地打滚,哭天喊地。种种丑态,不一而足。吸毒者虽然吸毒但未形成瘾癖,也不能认定为吸毒行为。只有同时具备这两点,对行为人才能按照关于吸毒成瘾的规定予以处置。
毒品犯罪量刑标准
毒品犯罪是指涉及毒品的犯罪,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均为犯罪行为。毒品犯罪主要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 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 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 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声明:内容来自百度,本文仅让热点观察内容更加丰富,不代表三农常识网观点。如有误或侵犯您的利益,可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感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