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9个贫困县(市、区)脱贫退出的公告,至此我省贫困县全部实现摘帽。但脱贫摘帽不是终点,必须建立和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培育长效脱贫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3月6日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指出,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加强监测,提前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不能等他们返贫了再补救。吉林省建立和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四条基本原则: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相结合。
防止返贫从步骤上看,可分为“防”和“止”。“防”,要注重超前性、预见性;“止”,则要紧盯苗头性、倾向性。无论“防”还是“止”,关键都在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
防止返贫要亮起“信号灯”,筑牢“防火墙”。研究透脱贫人口返贫的影响因素、作用机制和风险控制。加强对不稳定脱贫户、边缘户动态监测,及时告知预报信息、采取预防措施。做好返贫成因的精准识别、返贫后贫困状况的精准评估、贫困程度的精准鉴定,靶向施策,精准防止返贫。
防止返贫要设置“减速带”,留出“缓冲区”。保持政策稳定性、连续性。既要一鼓作气、快马加鞭,又不能心浮气躁、急于求成,不要有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的想法,要做到“蹄疾而步稳”、一步一个脚印,用更持久的耐心恒心,把“断奶期”后续培育和谨防失去外部助力后可能出现的滑坡、跑偏、走样作为巩固重点,构建可持续脱贫和发展模式,综合治理惯性返贫顽疾。
防止返贫要备足“降落伞”,套上“救生圈”。防止“高空坠落”和“跌入深渊”,避免“硬着陆”和“沉底”。织密“保障网”,有效化解脱贫户因病、因残、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因灾返贫等非主观因素风险,及时落实大病保险等医疗救助和农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临时救助等政策。
防止返贫要早下“及时雨”,少放“马后炮”。针对返贫原因,及早进行“滴灌”和“解近渴”。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要帮助解决燃眉之急、当务之急,在“就近就地”上多想点子。把“扶贫车间”建在村头,让贫困户在家门口灵活就业。通过深入挖掘当地重大工程项目用工潜力、组织投入农业生产等渠道,结合人居环境整治、疫情联防联控等,开发环卫保洁、防疫消杀等临时性公益岗位进行托底安置。
防止返贫要早打“预防针”,少吃“后悔药”。要对症下药,增强“造血”功能,持续提升群众“自身免疫力”、防返贫和发展能力。坚持带动贫困人口稳定增收是“王道”,注重科学素养提升和职业技能培训是“硬核”。把“短期靠打工、中期靠产业、长期靠教育”结合起来,拓宽技能脱贫新路,使贫困地区劳务输出、贫困人口就业扶贫更多由体力型向技能型、由普工向技工转变。以超常规的举措和力度激发贫困人口可持续的内生动力,夯实稳定脱贫基础。
稳定脱贫且不返贫才是真脱贫!要通过提前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切实加强返贫预防、返贫治理,使返贫群众实现重新脱贫,并为其长期稳定脱贫提供有力支撑,防止重复陷入“脱贫—返贫—再脱贫—再返贫”的怪圈和死循环。
(作者系中共龙井市委常委、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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