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8日,石家庄市公安局研究出台了《关于全面放开我市城镇落户限制的实施意见》,全面放开了城区、城镇落户限制,这一政策的实行,真正实现了零门槛落户,那落户到哪办理?需要带哪些材料?要多长时间?石家庄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对网友关注的热点问题。
零门槛落户石家庄
2019年3月18日,石家庄市公安局研究出台了《关于全面放开我市城镇落户限制的实施意见》,取消在城区、城镇落户稳定住所、稳定就业迁入条件限制,全面取消在城区、城镇落户的稳定住所、稳定就业基本迁入条件限制,实行以群众申请为主,不附加任何条件,按户口迁入途径分类登记备案的零门槛准入政策,形成公民在城区、城镇落户的有意就迁入,户口随人走自由流动新格局。实行户口准入一证迁。
1、省外户口人员申请迁入我市市区、县(市)城区和建制镇的,凭居民身份证向落户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同时可随迁配偶、子女、双方父母户口。
2、省内户口人员申请迁入我市市区、县(市)城区和建制镇的,凭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向落户地派出所申请一站式办理落户,同时可随迁配偶、子女、双方父母户口。
3、对户口已落户各大中专院校集体户的学生,凭学生证(省内需同时提供集体户口页)申请办理户口迁入我市市区、县(市)城区和建制镇。
对申请迁入人员,落户亲属、朋友家的,应征得亲属、朋友同意(同意落户声明书)或持亲属、朋友家庭户口簿办理;
在本辖区内租用的保障性住房、其他租赁房屋,房屋所有者不同意落户(或租赁合同失效的)的及没有正式地址门牌的居所,且无亲属关系的迁入人员,可以在派出所社区公共地址上申请落户。
权限下放一门办、即时办
全面下放户口迁入城区、城镇审批权限,实行准迁业务一门办、即时办。
下放各分、县(市、区)公安局户政管理部门户口迁入市区、县(市)城区和建制镇审批权限,实行户口迁入审批的派出所民警业务办理终身负责制,落实谁审批、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工作要求。派出所户籍民警核实申请迁入人员信息后,直接作出审批签发办理决定(并在准予迁入证明存根上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即实现城区、城镇户口准迁迁入业务办理的一门办、即时办。
1、省外户口人员在市区、县(市)城区和建制镇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时,只要派出所审核完成,就直接打印《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持准迁证前往现户口所地办理户口迁出。实现省外人员迁入我市城区、城镇落户的一门办、即时办。
2、省内户口人员在市区、县(市)城区和建制镇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入时,只要派出所审核完成,应当场开具《省内户口迁入核准表》,直接办理户口迁入。实行省内人员迁入我市城区、城镇落户的一站式一门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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