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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抗震节能农宅改造奖励方案出台!能奖励多少钱?

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北京市抗震节能农宅建设工作方案(2018-2020年)》,按照个人自愿、政府引导的原则,鼓励有抗震节能农宅建设意愿的农户或住户,按照抗震设防和节能要求进行农宅建设,市级财政给予新建翻建农户2万元奖励。


北京抗震节能农宅改造奖励方案

规划保留村内农户可进行新建翻建和抗震节能改造

方案明确,农宅主要指农村居民在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上建造的用于家庭生活的居住用房,抗震节能农宅建设包括新建翻建、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和节能保温改造。

新建翻建是在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上进行低层农宅建设。抗震节能综合改造是对家庭生活用的农宅,实施抗震加固及节能改造,或对已享受过节能保温改造政策的农宅实施抗震加固改造。

这两项改造的实施对象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规划保留村内的北京农业户籍居民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下简称农户),不包含享受过农宅新建翻建、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山区农民搬迁资金补助政策、2017年(含)前危房改造新建翻建补助政策的农户,也不包含2018-2020年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的农户。

节能保温改造实施范围是已实施或本年度即将实施煤改清洁能源取暖设备安装的农村居住户,未全面享受过门窗和外墙两项节能改造奖励政策,经评定为A、B级的农宅(违章建筑除外),进行门窗和外墙节能保温改造。对评定为C、D级的农宅,引导通过新建翻建或加固改造方式除险。

新建翻建的每户可获2万元奖励

方案提出,抗震节能农宅建设奖励资金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引导资金统筹管理,分项制定奖励标准,鼓励各区加大对抗震节能农宅建设资金的支持力度。

根据方案,新建翻建市级财政按照2万元/户的标准对各区给予奖励;实施抗震加固及节能两项改造的按照2万元/户的标准对各区给予奖励,只实施抗震加固的按照1万元/户的标准对各区给予奖励。建设超低能耗农宅的农户,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期限享受奖励政策。 同时实施门窗和外墙两项改造的农宅,按照1万元/宅的标准对各区给予奖励;实施门窗或外墙一项改造的农宅,按照0.5万元/宅的标准对各区给予奖励。

方案明确,建设后农宅抗震应符合8度设防要求;墙体和屋面外保温材料防火等级不应低于B1级。节能应符合外墙传热系数K值不大于0.45W/(m2·K)、外窗的传热系数K值不大于2.7W/(m2·K);超低能耗农宅节能标准应符合北京有关技术要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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