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挂靠是指在已具有药品经营资质的单位中,注册执业药师通过与该单位的合法合规的药品经营者签订合同,使用对方的药事管理系统等设施保证按照本人行为准则、法规和标准规范守法合规地开展药学服务的过程。
注意事项一:挂靠前的准备工作
1.了解单位基本情况:选择挂靠单位时,应了解单位的注册资质、服务项目、发展潜力等信息,确认是否符合自己的需求和期望。
2.签订挂靠合同:挂靠前需与所选择的单位签订经济合同,确定执业药师授权单位合法合规使用他人执业证书的范围、方式、期限、对执业药师的约束以及挂靠费用的支付方式等内容。
3.了解实际工作情况:挂靠前需要了解单位的药品经营情况、药学服务内容、服务对象等情况,以便确定合适的服务模式。
注意事项二:挂靠过程中的工作规范
1.按规定上岗:执业药师挂靠后,应在挂靠单位按照规定进行药学服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保障药学服务质量和药品经营安全。
2.药学服务记录齐全:执业药师变更挂靠单位后,需要及时将之前挂靠单位的药学服务记录转交给新的挂靠单位,并在新的挂靠单位上当前每项服务的记录。
3.保证正常沟通:挂靠过程中,执业药师应与挂靠单位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沟通服务要求、药品问题、安全情况等信息,确保药学服务的正常开展。
注意事项三:挂靠结束后的处理
1.主动申请注销挂靠:若挂靠期满或个人原因需要终止挂靠,应在挂靠单位停止药学服务后主动申请注销挂靠。
2.如实记录工作内容:在挂靠结束后,执业药师需如实记录其在挂靠单位期间的工作内容,以备日后药学服务档案管理和继续教育的需要。
3.离开挂靠单位:离开挂靠单位后,执业药师应妥善保管该单位的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并在处理好挂靠费用后尽快更新个人执业证书上的挂靠信息。
执业药师挂靠是一项看似简单但实际操作较为复杂的过程,需要执业药师注意各种细节和规范,注重与单位之间的合作与沟通,以达成保障药品经营安全、提升药学服务质量的共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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