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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回应“新股中签不得弃股”,不得给予弃购

新股大面积破发,券商急了:不得给予弃购?

​今天金融圈内的一则券商通知刷屏引发热议。如果新股已经中签,账户资金足额,证券公司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资金冻结,不得给予弃股。。

​根据契约精神,新股是自己手动申购,既然中签了,账户有资金,证券公司代为划扣资金这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这一规定对于账户有资金的是一种强制缴款,但是对于账户没有资金的则有选择权,如果后悔不想缴款可以选择不转账,那么就不用考虑破发的问题;但是连续三次一年内未缴款那么将会被取消半年新股申购的资格。

整体建议:新股破发是短期的,所以一定不要半年内连续三次不缴款取消资格;申购之前务必认真看下新股的基本面,价格、市盈率、盈利情况和行业地位等,如果不合理那么建议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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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大面积破发 券商急了:不得给予弃购?

时间:2022年04月14日 17:01:47 中财网

今天的A股,还是挺给力的。

最近新股不断破发,破发率高,而且破发程度很深,中签哪里是中彩,分明就是中刀,难道投资者还没有选择了,中签就必须交款。

现在券商实施一键打新,鼠标一点,全部新股一起申购,何况申购的时候,投资者判断未必中签或者是认为值得申购,中签以后,衡量再三,觉得破发概率很大,选择弃购,这是投资者的权利,券商为什么要强迫投资者接受。这就是强人所难。

一直以来,投资者有申购新股的权利,也有放弃缴款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干涉。这是有关规则赋予投资者的权利,只不过是一年内三次放弃缴款,投资者在半年内不能申购新股而已。

券商这一行为是剥夺了投资者纠错的权利,理应马上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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