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的“中和”是其伦理哲学的重要观念,并非只是强调“折中”态度,更不只是一种“和稀泥”的态度。儒家甚至把“中和”视为是人在道德修养方面达到一定的高境界体现或标准。儒家讲的 “中和”既是一种方法,又是一种态度,而且还是一种境界,具备多方面的含义:
第一,儒家认为“中和”是一种和谐状态,是平衡、协调、协和,是和平共处,必要时会采取适当的妥协态度,会有礼让;而且,有时还指不同事物或因素之间的相辅相成、互动共存,代表着两个方面、两种因素的很好的配合,互动互补,协调发展。在这一层意义上,“中和”的和谐状态虽以一定的调和为前提,但追求的并非退让,而是一种温和相处的共进状态。
第二,儒家认为“中和”是一种“中庸”,是恪守中道,选择适中处境,不偏不倚,无过而又无不及。孔子说:“回之为人也,择乎中庸,得一善,则拳拳服膺弗失之矣。”(《论语》)在孔子看来,颜回善于以适中的方法处事,能行善积德,是值得牢记的好方法。
第三,儒家有时也把“中和”看成是一种平和适中的心理状态。《中庸》曰:“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心境平和,有所节制,不过激,不颓废,这是一达观而很有包容性的心境。
第四,“中和”有时被儒家用来形容注意“中庸之道”,在处事方式上和应对人缘关系上,要注重不偏不倚的调适态度。了解过犹不及的不利之处,理解恪守中道的重要性。
第五,儒家认为“中和”也是一种积极的“执中”方法,是处事的有效方法。即所谓的“执两用中”,说白了,是强调以积极的态度来对待互动对立的因素,充分利用双方的有利条件,让对立的双方互动兼容,能发挥各自优势,做到优势互补,互利双赢。
孔子曰:“舜其大知也与!舜好问而好察迩言,隐恶而扬善,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其斯以为舜乎!”孔子所强调的这种“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的管理原则非常重要,这就是积极的“中和”态度,是有效的处事原则。其实,这也是谈判中常有的好办法。
从“执两用中”的方法来看,其实主要强调的是,遇到矛盾冲突时,要了解对立因素的各自特点,能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应势而变,能通权达变,特别是发挥双方各自的优势,求同存异,折中致和,以达到优势互补、双方都能获取收益。
第六,儒家认为“中和”也是一种境界,是道德修养的一种高级境界。钱穆先生对《中庸》中“中和”论的解释很值得注意:
“《中庸》言:‘喜怒哀乐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达此境界,岂非一最高理想之宇宙,同时亦一最理想之人生。”
何为“中和”,即是理想的宇宙至景与理想的人生境界的统一,是真、善、美汇融的一种心境状态,或者说是古人说的“孔颜乐处”。
领悟“中和”的深意,能悟到很多管理学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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