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偷亲姐买房钱被姐姐报警,“我拿我姐姐的钱,凭什么抓我?”湖南长沙,袁女士和男朋友省吃俭用,攒下5万元,准备买房。谁知,案发这天,袁女士一觉醒来,发现手机上少了2万元,大吃一惊,但仔细回想,很有可能就是那个不务正业的弟弟拿的,于是经过和父亲商量,选择报警。
很快,警方将小袁抓获归案,小袁爽快地承认自己拿了钱,表示,如果自己和姐姐要,姐姐肯定不给,于是就私自从姐姐手机上转了2万元。
他拿到这2万元后,给自己买了一部苹果手机,两双鞋子,一身衣服,和刚交的女朋友吃了一顿饭,现在已经所剩无几。
面对民警讯问,小袁表现的啥事没有,直到警方对其宣布刑事拘留,小袁才感觉事态的严重性。而这时,袁女士也非常担心弟弟,问民警,弟弟会被判刑吗?
其实到了这个时候,一切都已经晚了,小袁涉嫌盗窃罪肯定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入户盗窃、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体到本案,小袁未经姐姐同意,私自拿姐姐的手机给自己转账2万元,供其挥霍,已经涉嫌盗窃罪。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和湖南省关于盗窃罪的立案标准规定,盗窃2000元到5万元就属于数额较大,量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里有人疑惑,法律不是规定,盗窃亲人财物不属于盗窃罪吗?其实不是这样的,司法解释只是规定,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
可根据袁女士和家人反应弟弟已经不是第一次,因此她才会和父亲商量选择报警,希望通过警察给弟弟一个教训,没想到弟弟被刑事拘留,现在他们也后悔了,但盗窃罪是公诉案件,他们现在也没有办法撤案。
不过,如果袁女士最终选择谅解弟弟,其弟弟也认识到错误,认罪认罚,毕竟是盗窃亲属财物,法院还是会考虑从轻处罚的。
最后,常言道,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对孩子成长来说至关重要,因此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习惯非常重要,切记“溺爱就是伤害,严管才是真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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