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警方通报,网络大V“罗某平”因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已被当地公安部门刑事拘留,目前案件也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网络从不是法外之地,那些触碰道德和法律底线的行为,必然会在现实中受到应有惩戒。英烈用生命捍卫了人民的利益与祖国的安全,绝不允许被人任意亵渎抹黑。以法律手段维护这条红线也是建设法治国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惩治“罗某平”本身不是目的,而是要遏制住虚无历史、解构正义的歪风邪气。抗美援朝战争是新中国的立国之战,也是中华民族从贫弱走向自强的伟大史诗。每一位中华儿女都有责任站出来维护她的荣光!
缺乏敬畏感、与英雄精神为敌的行为,反映出的是精神的荒芜和人性的苍白,终究会被社会所鄙弃。
在建党百年之际,刚刚过去的国庆72周年,让人们再次强烈感受到了什么是家国情怀。国庆前一天的9月30日烈士纪念日,习近平总书记向人民英雄纪念碑敬献花篮。在一个民族的精神谱系中,英雄是最醒目的标识。国庆不忘祭先烈,礼赞英烈是时代最动人的乐章,敬仰英烈是社会最普遍的价值认同。
然而,仍有如罗某平之流的少数所谓网络“大V” 公然发表诋毁抗美援朝出国作战、侮辱志愿军英烈的言论,对英雄烈士进行恶意诋毁贬损、恶意消费,肆意挑战公众底线、法律红线,引发众怒同时“砸了自己的脚”,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辱骂“冰雕连”,良心何在!以“冰雕连”为代表的志愿军先烈们爬冰卧雪、靠着血肉之躯在朝鲜战场上拼死杀敌,捍卫了国家主权、人民尊严。这场深深烙印在中华民族记忆中的伟大战争,是全国人民心底最珍视、最柔软的部分!人民称之为“冰雕连”,是对他们为国而战的尊敬缅怀,也是对志愿军视使命荣誉高于一切精神的崇敬。“冰雕连”已经是抗美援朝战争中不可磨灭的符号,亦是志愿军捍卫祖国和人民利益、国家和民族尊严的象征。
“英雄是民族最闪亮的坐标”,英雄烈士不容亵渎,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绝不可姑息!我们决不能让那些恶意诋毁英烈的人肆无忌惮、为所欲为。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军地有关部门建立了英雄烈士保护部门联动协调制度,此次罗某平被依法刑事拘留,让我们深刻感受到国家依法捍卫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决心。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从英雄烈士保护法到民法典,再到刑法修正案(十一),凡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行为,都要承担相应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维护英雄形象、保护英烈名誉、守护英雄精神,法律是维护英烈“生前身后名”的坚强保障,更是对于每个公民的底线要求。
近段时间,从几处街头出现“宣扬日本军国主义车贴”,到罗某平公然羞辱志愿军烈士,要遏制此类违法乱象的进一步滋生,除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外,还应严格依法惩戒在此类问题上的害群之马。今年以来,诋毁戍边英雄的网络“大V”“蜡笔小球”依法受到审判,已经敲响了警钟。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公祭办法》等一系列文件相继出台和修订,对加强褒扬纪念、开展烈士纪念活动等作出部署安排。以法律为根基、部门规章为支撑、规范性文件相配套的褒扬纪念政策制度体系基本建立,褒扬纪念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全社会崇尚英雄、见贤思齐的氛围不断浓厚。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英雄烈士,是社会、民族、国家,乃至一个时代的精神符号,那些带着热血与温度的英烈名字及其背后的故事,为我们在新时代攻坚克难、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注入生生不息的力量。缺乏敬畏感、与英雄精神为敌的行为,反映出的是精神的荒芜和人性的苍白,终究会被社会所鄙弃。
英雄是永恒的主题,而不是炒作的话题,是我们民族的精神高地,要在全社会营造崇尚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浓厚社会氛围。人民英雄纪念碑前的隆重仪式、延乔路上铺满的鲜花,无不证明着,崇尚英雄、缅怀先烈正在成为中国人的集体共识、有力行动。一边享受着英烈用生命铺就的幸福生活,一边做着蝇营狗苟勾当的“键盘侠”,必将遭到唾弃,也必须付出代价。
侮辱志愿军英烈,刑拘!10月8日,海南省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发布通报,对在新浪微博发布侮辱抗美援朝志愿军英烈违法言论的网民“罗某平”,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消息一经发布,社交媒体上,广大网友纷纷留言表示支持,“大快人心”“严惩不贷”。
从7日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到8日采取刑拘措施,执法机关依规依法、快速反应,从严从快查处侮辱英烈行为。今年2月,仇某明用微博账号“辣笔小球”发表恶意歪曲事实真相、诋毁贬损5名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违法言论,也是迅速被南京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相关案例充分说明,国法庄严,无论“大V”“小V”,对侮辱亵渎英烈者露头就打,诽谤英烈名誉、亵渎英烈精神必付出应有代价。
英烈为国家、人民和民族作出了重大牺牲和贡献,山河无恙,离不开英烈的鲜血浸染。长津湖战役中,志愿军战士们在极度严寒的雪地里,直至牺牲仍保持着战斗姿态。年轻的生命,铸成了冰雕,在雪地中立起一座精神的丰碑。“冰雕连”已经是抗美援朝战争中不可磨灭的符号,亦是志愿军捍卫祖国和人民利益、国家和民族尊严的象征。对他们的敬重与尊崇,是每一个中国人最基本的历史态度,是中华民族的情感底色。极个别人将民族英雄、革命先烈污名化,肆意歪曲历史、亵渎英雄先烈,影响大众认知、伤害公众情感,这种抹黑英雄的劣行决不应该,也决不容许。
近年来,我们纪念英烈、表彰先进、慰问英模,健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等,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崇英雄、尊崇英烈的浓厚氛围。同时,国家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以国法护卫英烈之名。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将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行为纳入犯罪,规定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此前制定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二条也对相关行为作出规定,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公安、文化等部门应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及时处理。如今捍卫英烈的法律武器在查处的个案中从条文规定转变为具体实践,更充分彰显法律的威严,彰显国家尊崇、保护英烈的坚定意志和有力行动。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舆论有底线、道德有底线、法律有底线。每一个人都应当对英烈深怀敬畏之心、满怀追思之情,一言一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捍卫崇高、尊崇英烈,崇尚英雄、争做英雄,让英烈英雄的精神去感染一代又一代中国人,让英雄气概“千秋尚凛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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