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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子英为什么保护劳荣枝 法子英劳荣枝案件

据大众常识网了解到,关于法子英为什么保护劳荣枝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劳荣枝的审判让人们都想起了20年前的陈年旧案,似乎空气中还弥漫着血腥的味道,好在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子英和劳荣枝两个恶魔都迎来了该有的惩罚。不过在99年法子英接受审判的时候数次包庇劳荣枝,那么法子英为什么保护劳荣枝呢?劳荣枝为什么喜欢法子英?下面就跟大众常识网小编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法子英为什么保护劳荣枝

当年法子英被公安机关抓获后,面对公安机关的讯问,法子英始终没有说出劳荣枝的下落与逃亡路线,以至劳荣枝逃亡了20年后才被警方抓到,这和法子英有直接的关系。

法子英案件口供中,对劳荣枝是否参与了抢劫、绑架、杀人等犯罪行为出现过反复。起初,在接受警方讯问时,法子英曾供述劳荣枝跟他一起实施绑架、法子英又曾改口称,与他一起杀人的不是劳荣枝,劳荣枝与他在1997年就已分手。在法院一审的时候,法子英更是七次为劳荣枝开脱,称她未参与,都是他自己一个人干的。但是这些说法都逐一被公诉方提供的包括证人证言在内的证据推翻。

法子英在看守所等待宣判的这段日子里,他的辩护律师每次来见他,他都会问关于劳荣枝的情况,当得知劳荣枝没有被警方抓获,而是逃走了,露出了欣慰的一笑,可见法子英是多么得毫无人性、冷血,不知悔改。

可以看出法子英是在为劳荣枝极力的开脱,得知她逃走了还露出欣慰的一笑,可见法子英与劳荣枝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很深,那么他们两个人之间到底是不是真爱呢?

真爱一词用在他们的身上起码是对真爱的一种侮辱,真爱应该具有最起码的基本道德底线,他们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应该是狼狈为奸,沆瀣一气,两个臭味相投的人一拍即合。

劳荣枝为什么喜欢法子英

此前的审讯,劳荣枝都在向法庭辩解,自己认识了法子英之后,这个比自己大了十岁,看起来不好看甚至可以称得上是丑的男人,经常对她施以暴力。并且劳荣枝还承认,自己几乎就是法子英泄欲的性工具。

劳荣枝在审讯中交待,她曾经为法子英去做过了几次堕胎,甚至于在一次堕胎刚刚做好的当天,法子英就对她进行了侵犯。除了这种毫无节制的生活之外,劳荣枝声称她还经常遭受到法子英的暴力对待,腿上面经常是乌青,因此会选择穿裤装。

而且,劳荣枝还供述,自己头上的凹陷就是被法子英实施暴力的时候导致的。

劳荣枝声称,自己与法子英从95年离开九江开始,就一直不停的有摆脱、离开法子英的念头。不过受到了法子英的胁迫,被法子英要挟说如果再提这样的话,法子英是知道劳荣枝家人和住所的,因此才打消了离开法子英的念头。

不得不说,劳荣枝的这种供词,说到底只是为了能够保命苟活,而找的借口而已。为何如此?在1993年遇到法子英时,在婚宴之后劳荣枝被法子英用摩托车(当时的摩托车拉风程度,不低于敞篷跑车了)送回家中之后,就开始了与法子英的孽缘。

那个时候的法子英,可是有老婆以及一名9岁女儿的已婚男子,一名老师能够选择和这样的人在一起,哪怕是只有19岁、心智的确不够成熟,但也从本质上说明了劳荣枝此人对于人伦道德的缺乏和无视。

另外,说自己一直都被胁迫,如果一次命案发生之后,想方设法脱身寻求帮助,那么法子英必定会遭受到天罗地网的抓捕以及法律的严厉制裁,可是在南昌被害人熊先生一家三口的命案之后数年时间里,继续和法子英在一起并且继续参与、协助法子英残害更多的生命,这还能说是被胁迫的吗?

只能说,有的人天生内心就隐藏着邪恶的一面,法子英是不折不扣的恶魔,而劳荣枝,本质上同样是不尊重生命、不敬畏生命、压根就没有公序良俗道德观念的恶人。只不过,是法子英的带动下,让劳荣枝将自己人性中最黑暗、邪恶的一面,展现了出来。

为何在法子英落网之后,劳荣枝没有投案呢?她也一定是意识到了自己罪大恶极、难逃法律的制裁。这也是为何会冒用她人身份证,并且潜逃到了厦门,与一名男子相恋甚至是结婚,说到底,劳荣枝依旧是贪图自由和享乐,试图逃脱法律的制裁罢了。

劳荣枝或许是主犯

细节一

南昌灭门案:怕留指纹 劳荣枝提议放火烧屋

1996年7月28日的南昌灭门案,是劳荣枝和男友法子英共谋的第一起案件。公诉方出示的证据显示,二人的供述中都提到了两人共同商定由劳荣枝去娱乐场所坐台物色绑架对象,被害人熊某就是由劳荣枝在陪酒时物色到的。

起诉书显示,劳荣枝和法子英从熊某身上抢走金项链及家房门钥匙等财物,并威逼其说出家庭住址。其间,法子英将熊某勒死并分尸。当日晚上,二人携带尖刀前往熊某家,由法子英使用尖刀、绳子和皮带等物对熊某的妻子张某进行人身控制,劳荣枝在房间翻找财物,抢得金银首饰、现金、债券等财物。其间,法子英残忍地将张某和其3岁女儿勒死。随后,劳荣枝与法子英逃离了南昌市。

公诉人指控,劳荣枝在该起案件中不仅是主谋,而且主观恶意性极强。她在供述中声称担心指纹留在现场,曾对法子英说:不如一把火烧了这个家,但这一行为被法子英制止。

公诉人:劳荣枝在侦查阶段四次提到自己提议放火烧熊某一家,而不管张莉母女是死是活,这都反映了劳荣枝致人死亡的主观故意。

细节二

温州杀人案:劳荣枝独自取款冷静应对

被胁迫不成立

南昌灭门案之后,劳荣枝与法子英于1997年9月逃到浙江省温州市,二人继续沿用南昌的作案模式,由劳荣枝做陪酒小姐去物色作案对象,被害人梁某成为了二人的猎物。

公诉方陈述,在法子英与劳荣枝的供述中都提到,二人持刀共同进入被害人梁某的住处实施抢劫。劳荣枝供诉,他们还找了皮带、电线、绳子之类的东西,对梁某进行了捆绑。

公诉方认为,对受害人梁某实施捆绑,这是劳荣枝与法子英共同犯罪的关键证据。随后,两人又逼迫梁某打电话叫来了另外一名被害人刘某。法子英逼迫被害人交出财物,并再叫一个有钱人来,劳荣枝在场未提出反对,还编造租房假话骗刘某进入案发现场,捆绑刘某,并事后取款。其地位与法子英具有相同重要的作用。

根据劳荣枝二人的供述,在抢走被害人的现金和手机之后,由劳荣枝拿着被害人的存折去银行提款。证人证言显示,当时银行柜员问劳荣枝为什么不是本人来取款,劳荣枝镇定回答本人有事,并在提款单上写下了被害人的名字。公诉方认为,作案后这些冷静的操作,再次证明劳荣枝所辩称的受到胁迫不能成立。

劳荣枝在取款后电话通知法子英,钱已到手。这个是给法子英一个非常重要的提示信号,就是成功取款,法子英就可以自由善后了。法子英在接到取款成功的电话后,勒死了两名被害人,公诉人认为劳荣枝打电话的这一行为,是造成两名被害人死亡的原因之一。

细节三

常州:幸存者证言显示劳荣枝手段残忍

在温州作案之后,劳荣枝二人绑架抢劫杀人的罪恶之手没有罢手。在1998年的夏天,两人逃窜到江苏省常州市,继续此前两案的作案模式实施犯罪。

起诉书中显示,在江苏常州,被害人刘某被劳荣枝骗到了出租屋,事先躲藏在室内的法子英持刀威胁刘某,并刺破刘某胸口。劳荣枝用事先准备好的铁丝将刘某捆绑在扶手椅上。被害人刘某是劳荣枝二人系列抢劫杀人案中唯一的幸存者。根据刘某的陈述,时隔20多年,他身上仍留有当年被铁丝捆绑所留下的伤痕。

刘某的证言还显示,劳荣枝在单独看管他期间,数次以割喉夺命相威胁。

随后二人逼迫刘某打电话给其妻子索要财物,并由劳荣枝前往指定地点将刘某妻子带回出租房。刘某妻子带来了70000元赎金,拿到钱之后,劳荣枝和法子英先后离开了现场。

细节四

合肥:二人再犯命案后

法子英落网,劳荣枝不见踪影

1999年6月,劳荣枝二人逃窜到了安徽省合肥市,二人继续沿用前三次的作案模式,并且变本加厉,以关狗为名,提前定制了一只钢筋笼。劳荣枝在合肥引诱受害人殷某进入出租屋后,法子英用尖刀胁迫殷某将其关进了笼子。

在逼迫之下,殷某给妻子写了尽快送钱的字条,随后法子英拿着字条来到殷某家,殷某妻子以筹钱为由让其在家中等待,随后外出报警。这一次恶行累累的法子英被警方抓获,并在当年被依法执行死刑。

法子英当年被警方抓获的5天后,在二人作案的出租屋内,警方发现了两具尸体,而劳荣枝早已经不见踪影。

屋内的两名被害人其中一名为殷某,而另一名经警方查明为陆某,事发前是一名木匠。法子英到案后供述,他以做木工为由将陆某骗到屋内残忍杀害,目的竟然是为了恐吓殷某,让他写字条给妻子尽快交钱。

合肥案中的庭审焦点为被害人殷某是否为劳荣枝所杀?公诉方出示了几点关键证据认为殷某的死亡是劳荣枝所为。法子英和劳荣枝的供述相互印证,法子英在外出期间曾四次交代劳荣枝,如果殷某反抗,就用铁丝勒死他。而殷某的尸检报告也显示其死于被人勒颈窒息死亡。

公诉方还指出,法子英在落网后并不确定出租屋内共死了几个人。

法子英与律师的会见笔录中,法子英问律师合肥死了几个人,律师告诉法子英是两个人,律师追问法子英,殷某是不是你杀的?法子英回避这个问题表示不想说了,这更说明法子英对殷某死亡当时是不确切无知的。

公诉方认为劳荣枝到案后,侦查机关用了7个月时间进行了48次讯问,公诉人认真审查了48份供述,结合当年法子英的供述,得出的劳荣枝定罪依据充分真实,劳荣枝与法子英共同实施的系列犯罪,二人均系主犯。

这是一场迟到了20年的庭审,但正义不会缺席。天网恢恢,逃无可逃,突破了人性与法律的底线,就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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