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众常识网了解到,关于物业费收费标准2021新政策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现在城里的高楼越来越多了,因此缴纳物业费也是少不了的,但是近几年关于物业费其实大家都有很多的看法,而且在今年物业费也有最新的规定,那么物业费收费标准2021新政策是什么,物业费什么时候开始交,接下来大家就随大众常识网小编一起了解看看~
物业费收费标准2021新政策
2021年1月1日起,《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市办法》)将正式实施,新旧办法如何衔接呢?预交的物业费怎么办?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12月24日从西安市发改委获悉,物业需履行法定调价程序后,才能执行新标准。以调价程序完成时间为节点,预收物业费将多退少补。
物业企业需履行调价程序 有一定过渡时间
针对此前有不少市民询问: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是否自1月1日起即执行80元/车位·月。政策解读明确强调,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并非自2021年1月1日起即执行80元/车位·月。物业费标准(实行一费制)与停车费标准应当同时调整,物业企业需履行法定调价程序后才能执行新标准。
已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且未成立业主大会(业委会)的住宅小区执行新的物业收费政策时,物业企业应当按照即将实施的《民法典》及《市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及时履行调价程序,将物业费标准(实行一费制)与停车费标准同时进行调整,做好新政策的落实。
也就是说,《市办法》及新的收费标准虽然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但物业企业须按照《市办法》的规定完成发布方案、征求意见、服务等级确认、收费标准抄送告知等程序,需要一定的过渡时间(1至3个月,根据小区具体情况而定),在调价程序履行完毕前暂按原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目前,我市各区县发改、住建、市场监管、街道办已联合召开物业企业政策培训会,督促物业企业尽快启动调价程序,部分物业企业已经着手开展物业费及停车费调整工作。
物业费与停车费标准同时调整 不得选择性执行
新的物业服务收费政策按照《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旨在推行物业服务费一费制。即改变原住宅小区基础物业费、公摊电费、电梯费分项收取的方式,实行三费合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摊电费、电梯费计入物业服务费成本,不再单独另行收取。同时,对我市住宅小区内停车服务费标准进行下调。
物业企业与业主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应当对物业费标准(实行一费制)与停车费标准同时进行调整,物业企业及业主均不得选择性执行。
以调价程序完成时间为节点 预收物业费将多退少补
如果物业企业开始预收明年物业费和停车费,调价结果公示后执行新收费标准的,以调价程序完成结果公示结束日期为时间节点,已预收的费用多退少补。
按照《市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根据合同的约定按月计收,预收不得超过三个月(业主自愿缴纳除外)。
收费等级谁来认定?
收费等级依据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确定。
西安市发改委工作人员介绍,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等级服务、等级收费。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依据《西安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市建发〔2020〕135号)规定的服务等级标准,由高到低设定为一级、二级、三级、等外四个等级,按照高层、多层分别制定。
物业服务企业依据《西安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确定本物业项目的物业服务等级,确定对应的物业收费标准,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与业主通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物业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内容。服务等级经物业项目所在区县、开发区住建部门认定,收费标准抄送告知同级发改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
以下几种情况可以拒交物业费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
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5、物业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这几个误区一定要避开!有的物业费不能拒交
1、未居住使用可拒交物业费,错!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费一般包括清洁卫生费用、绿化养护费用、秩序维护费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及维护费用等。所以,就算你买了房没有入住,同样不能拒交小区的物业费(物业明确指出不交钥匙可以不交物业费的除外)。
2、未签物业合同可拒交物业费,错!
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所以,只要业主委员会同意了与物业管理公司协议中的条款,且业主事实上已经接受了物业公司所提供的物业服务,就应按照实际发生的服务向物业公司缴费。
3、原业主欠费可拒交物业费,错!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若房屋产权发生交易后,原业主所欠的物业费须及时补交,否则将影响新业主的正常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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