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众常识网了解到,关于新婚姻法关于婚后买房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对于每一个家庭来说买房其实都是一件不小的事情,因此在买房的时候也有很多利弊关系要理清楚,那么关于婚后买房是有些什么可以注意的,新婚姻法关于婚后买房有哪些变化呢,婚后买房怎样才不算共同财产,婚后买房一定会是共同财产吗,那么接下来大家就随大众常识网小编一起了解看看~
新婚姻法关于婚后买房
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3.结婚后买房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房产是婚内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正常应该一人一半进行分割。但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情况除外,即: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相关法律规定
婚后买房,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买房的资金来源于遗嘱继承或赠与所得,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买房怎样才不算共同财产
因为在一般人的观念中,婚后买的房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直到现在,仍然有很多人也还是这么认为的。其实,该种观点是片面的。一般来说,婚后买房属于个人财产的情况,可以从三个方面分析:父母出资、个人出资和其它情况。
一、父母出资
根据《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也就是说,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不过在现实中,也常常会发生子女不愿为父母养老,对父母不负责的情况,因此小编建议,父母在为子女购房时最好也签订一份赠与协议。赠与协议的内容上明确表述买房出资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并不赠与另一方。
也就是说,赠与对象不包括儿媳妇或者女婿,这部分财产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在签订了赠与协议或声明的前提下,即使子女离婚,父母出资的部分也不会被分割,从而保护自身财产权益。
二、个人出资的情况
一般来说,如果是在婚后买房的,且是个人出资的,那么想要该房屋算个人财产的话,则需要满足下面这3个条件:
一人以婚前财产出资;房屋登记在出资人名下;出资人支付了全部房款。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出资人只是支付了首付款的,房屋按个人财产处理,但是房屋尚未支付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这样的情况下,是属于共同共有的。
三、其它情况
1、婚前订立财产协议
若夫妻双方在婚前订立了财产协议,并经过公证。这样一来婚后财产就按照该财产协议执行,当一方使用财产协议中约定的个人财产买房时,房子就属于个人财产了。
2、婚后买房协议
根据《婚姻法》中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因此,夫妻可签订婚后买房协议,写明房屋产权归哪一方所有,然后到当地公证处公证一下。办理房产时将公证书交给不动产权证办理机关就行了,这样房子就永远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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