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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方为在华贩毒人员求情 中方驳斥

8月10日,加拿大外交部长加尔诺发表声明,对中方法院就加籍被告人谢伦伯格走私毒品上诉一案依法进行二审公开宣判进行无理指责。加方此举严重侵犯中国司法主权,严重违背法治精神。我们对此予以强烈谴责。

加方声明于法不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明确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辽宁省高等法院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认为谢伦伯格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伙同他人走私甲基苯丙胺222.035千克,走私毒品数量特别巨大,谢系主犯,其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原判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中方法院严格依法办案,加方有什么资格对中方相关法院依法办案说三道四?

加方声明于理不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是真正的法治精神。中国是一个友好的国家,也是一个法治国家。无论谁

违反了中国的法律都必须依法受到严惩,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国籍绝不是违法的嚣张资本。加拿大口口声声标榜自己是法治国家,鼓吹所谓“司法独立”,一些政客和媒体却多次攻击中方的司法体制,现在又对中方依法审理涉加公民案件妄加评论,这是极其荒唐的,也是极其虚伪的。

加方声明于情不通。毒品犯罪是世界公认的严重犯罪,社会危害极大,对广大民众,特别是青少年身心、健康、生活、家庭均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害。当前,国际毒品犯罪形势严峻,无论是国际社会还是中国民众,普遍要求对毒品犯罪依法严惩。加拿大也是毒品走私的受害国。加方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1月至2020年6月,有超过1.7万人死于鸦片类毒品。加方为在华贩毒加籍人员寻求“法外开恩”、“宽大处理”,那么社会正义如何伸张,那些遭受毒品侵害的中国民众及其家庭的正当权益如何维护?

中方绝不会允许任何国家的毒贩来戕害、茶毒中国人民。法律不是儿戏。中方要求加方切实尊重中国司法主权,谨言慎行,停止发表任何不负责任的言论,以免自取其辱。

谢伦伯格,这个曾让加拿大外长求情的毒贩,经辽宁省高院二审后,裁定驳回上诉,这就意味着,最高院核准后,就可以执行死刑了。

这是一个复杂的跨国贩卖毒品案,涉案毒品达222.035公斤,审理过程也是一波三折。

最初在2018年的时候,谢伦伯格因构成走私毒品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驱逐出境。

宣判后,谢伦伯格不服判决,上诉到辽宁高院,因原审中认定被告人为从犯和犯罪未遂并从轻处罚,明显不当,高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大连中院另行组成合议庭重审此案,判决谢伦伯格死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谢伦伯格不服,再次上诉,辽宁高院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也就是本文开头说的裁定。

从一审的15年,15万,到二审的死刑、没收个人财产,刑罚变种重了,曾有人疑问,不是说“上诉不加刑”吗?

本案,其实是“上诉不加刑原则”的例外情形,因为,发现了新的犯罪事实。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3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这便是“上诉不加刑”原则,简单说,就是被告人上诉的,不增加刑罚。

但是,发回重审的案件,发现新的犯罪事实,检方补充起诉的除外,这便是例外情形的规定。

本案中,经查明,谢伦伯格入境后,不仅让许某带着买剪刀、胶带枪等作案工具,还指使许某协助重新包装,并且指挥许某买轮胎(为藏匿)、买二手集装箱,甚至还做主将船期由11月改到12月,从其在犯罪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来看,这已经不是一个普通马仔了。

于是,检方提交了《补充起诉书》,指控谢伦伯格是该起贩毒案的主犯,因此,对谢伦伯格的判罚并不受到“不加刑”的限制。

除此之外,还有两种情形也不受“不加刑”的限制

1、检方抗诉或者自诉人上诉的。在诉讼中,两者都是指控方,为保障被害人的诉讼权益,该抗诉或者上诉不受“不加刑”的限制

2、依据审判监督程序重审的。已经发现已生效判决有错误了,重审时自然不受“不加刑”的限制。

谢伦伯格可谓是“老毒贩”了,在加拿大已经被处罚过两次,第一次被判罚6个月监禁,第二次被判罚16个月,当时的加拿大法官,还语重心长的叮嘱,“永远不要低估这种犯罪的严重性”,显然谢伦伯格把法官的话当做了耳旁风。

如果当时的法官这样说,结局可能有所不同,“嘿!谢伦伯格,永远不要到中国贩毒!”

按照中国的逻辑来讲,一个毒贩,贩毒220公斤,罪该万死!不可能有人替毒贩求情,除非一是毒贩的父母,二是毒贩的“大哥”。

难道按照加拿大的逻辑,加拿大总理是谢伦伯格的“大哥“?

说实话,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你答对了。

因为,在欧美国家,贩毒根本不算什么重罪,美国联邦监狱里面的罪犯有40%是毒贩,因为欧美国家对毒贩来说,是没有死刑的,所以监狱里面养着许多的毒贩,当他们释放后,就会重操旧业。

而谢伦伯格就是这样的人,他在加拿大至少再次因为贩毒而被判刑,据加拿大媒体CBC报道,早在2003年2月,谢伦伯格就因为贩毒而被判刑6个月,出狱后,继续从事贩毒活动;到了2012年,谢伦伯格再次因为贩毒被抓(主犯),被判刑16个月, 因为从他家里查出7000加元的毒品。

就这么一个贩毒惯犯,当他在中国贩毒222公斤被抓判处死刑时,加拿大外长、加拿大驻中国使馆官员与加拿大总理居然都出面替谢伦伯格求情!

原因是什么,你可能会大吃一惊!因为西方国家是选举制,而选举经费是募集来的,加拿大总理特鲁多的总理竞选资金,其中一部分来自于毒品集团大哥,这位大哥就委托加拿大总理出面求情了,一国总理居然与毒品集团大哥沆瀣一气,狼狈为奸!真是可耻啊。

这其实在西方国家并不算什么大事,美国更下作,知道当年国民党死后退入缅甸,占领金三角后,干了什么吗?美国人不愿意拨军费,怎么办?

美国CIA提了一个好”建议“:你们可以在金三角种植鸦片(20万公顷)啊。这就是当时世界最大毒品基地金三角的由来。

后来金三角这个基地被打掉了,美国就在阿富汗扶植恐怖分子种植鸦片(种植了60万公顷),将阿富汗变成了世界最大的毒品基地。

美国政府为什么这么热衷于扶植恐怖分子种植鸦片呢?因为,鸦片利润的90%被美国政府拿走了!

金三角的衰落原因是什么你知道么?是因为中国帮助缅甸控制了湄公河,并且大大提高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而种植鸦片不赚钱,因为只拿10%,90%被美国人拿走了。

阿富汗迟早也是这个结果,美国人之所以可以拿90%的利润,因为,他们用航母直径毒品啊。

2019年5月14日,日本《朝日新闻》报道,部署在日本的美国”里根“号船员在走私毒品,但是日本警方没有采取任何逮捕行动,因为是日本的美国爸爸的人在贩毒,有豁免权。

在金三角与阿富汗也是一样,美军帮助毒品集团运送毒品,并且拿走其中90%的利润,然后再用这些钱花天酒地与支持当地恐怖分子,帮助他们购买军火。

世界就是这么乱的,因此加拿大总理替一个贩毒分子求情,在西方来说,是很”正常“的,他们本来就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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