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更大力度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稳住经济发展若干财政措施》,精准对标对表中央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精准发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精准协同发挥政策叠加效应,明确了16条支持措施,其中涉及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就业的政策支持力度较大。
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创业就业支持政策。对市县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的10条措施所需新增支出,省财政给予30%补助。
进一步完善省以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支持政策,重点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特别是跨省、市落户人口较多的地区倾斜,推动财政资源配置“跟人走、可携带”。
加大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
对2022年新签订借款合同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涉及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退捕渔民、复员转业军人6类群体的,在有关政策基础上,其原需个人承担利息部分全部予以免除,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全部承担,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强化社会民生兜底保障。市县按照有关规定,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对低保、特困、孤儿、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以及按照要求为困难群体增发生活和价格临时补贴所需资金,省财政按30%予以补助。
《措施》还对促进困难县区平稳运行、省级储备生猪等物资等保障工作作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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