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2020年全省富硒农业产业发展,我厅制定了《2020年全省富硒农业产业发展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的重要指示要求,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绿色生态和富硒资源优势,以培育“天然富硒农产品”为重点,以“营养、好看、好吃、好卖”为产品定位,因地制宜发展“优势农产品+富硒”,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科技支撑、融合发展,促进富硒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加快全省富硒农业发展步伐,推动富硒农业成为现代农业新的增长极。
二、主要目标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富硒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有成效、三年大发展”思路,2020年重点任务是谋全局、打基础、建体系、促发展,初步构建一批富硒农业产业标准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一批富硒农业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富硒农业经营主体,打造一批富硒农产品品牌。通过政策引领、部门联动、主体参与、广泛宣传,力争到2020年底,实现全省富硒农业综合产值达230亿元以上,富硒农业基地面积达100万亩以上,省级以上涉硒龙头企业20家。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制定发展规划。委托富硒产业科研机构,结合全省富硒土壤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现状,加快编制省级富硒农业发展规划。有关涉硒市、县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抓紧制定适合本地区乡村特色产业的富硒农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方向。
(二)鼓励搭建科研平台。整合全省资源,鼓励现有富硒科研机构联合国家有关科研机构、科技型龙头企业,组建富硒农业研究院。引导富硒农业主要富集区打造富硒研究科技创新平台,逐步构建富硒农业产业创新体系。
(三)建立质量标准体系。支持各地围绕主要富硒农产品积极制定硒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初步构建出富硒农业产业标准体系。大力推进富硒农产品检测认证,加快硒含量检测认证体系建设和完善,推动富硒农产品标准化生产。
(四)建设一批示范基地。引导各地根据不同区域、不同产业的发展特点,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有规模、有标准的富硒水稻、富硒蔬菜、富硒中药材、富硒茶叶以及其它经济作物等种植类示范基地和富硒生猪、家禽、水产养殖示范基地。
(五)培育富硒经营主体。引导和培育一批富硒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以“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方式强化利益联结机制,推动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各类经营主体参与富硒农业,实现小农户与富硒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带动农民增收。
(六)唱响富硒农业品牌。鼓励企业通过品牌策划、宣传推广、电商运营,打造富硒农产品品牌。将富硒品牌纳入“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品牌战略,利用央视、政府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全方位推介江西富硒品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富硒农业产业发展纳入省现代农业发展领导小组统一调度,抽调精干人员,专人专事,统筹协调富硒农业产业发展。鼓励支持涉硒企业依法发起成立省富硒农业行业协会,强化富硒农产品生产技术指导、品质监管、品牌宣传、市场合作等,统一生产标准、技术规程、品牌标识、宣传推广等。有关涉硒市、县要加快建设一批富硒产业园区,形成政府抓、协会带、园区管的良性运行机制。
(二)加大政策支持。统筹财政资金,支持主要富硒富集区的有关设区市根据自身实际和发展方向,重点推进一批富硒农产品发展。对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结构调整等的富硒经营主体,给予优先安排。统筹建设用地指标,支持涉硒龙头企业开展富硒农产品加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富硒农业发展的投入,引导工商资本、社会资本进入富硒农业开发,形成财政扶持、企业主体、社会投入的多元化投融资方式。有关涉硒市、县要因地制宜,积极出台推进富硒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本地区富硒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网络、媒体、报刊等阵地作用,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我省富硒农业的政策优势和特色优势,营造良好的富硒农业发展环境。大力开展“硒保健”“硒营养”知识的科学普及和宣传教育,推进全民正确认识富硒功能农业产品,做到科学补硒,引导大众健康消费,让“以硒为贵”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扩大我省富硒农业的知名度。
(四)加强监督管理。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富硒农业产业发展的监督管理,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设区市尤其是三大富硒发展板块的有关涉硒市、县,要积极统筹协调富硒农业发展各项事宜,履行好政府引导和监督管理两个责任,及时报送工作进展、重大活动安排等情况,推动全身富硒农业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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