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8日,长沙住房公积金发布了《关于贯彻长金管委〔2018〕8号文件实施细则》,对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计算方式、缴存年限、审查征信情况、提取业务等进行了解释和说明。其中最高可贷额度依然保持60万元不变,该《细则》将于2019年2月1日起施行。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关于贯彻长金管委〔2018〕8号文件实施细则
附长金管委〔2018〕8号文件:
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声明:内容来自百度,本文仅让热点观察内容更加丰富,不代表三农常识网观点。如有误或侵犯您的利益,可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感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