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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哈尔滨居民医保补助将提高:补助多少?报销比率是多少?

9月12日,哈尔滨市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决定,2019年将提高财政补助和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大病保险待遇标准。其中从明年1月1日开始,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标准。那医保补助多少?报销比率是多少?


哈尔滨医保补助

1、提高财政补助标准

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人均补助将由2018年的490元提至520元。

2、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标准

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将2019年新增财政补助30元中一半(15元)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2019年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由每人55元提高到70元(70元全部由医保统筹基金承担,个人不需缴纳)。

3、统一个人缴费标准

2019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分两档缴费,一档320元,二档260元。

大学生和学生儿童按二档标准缴费。

按照省要求,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含大学生和学生儿童)缴费,由2019年两档缴费调整为一档缴费,缴费标准统一为300元。

4、提高门诊待遇标准

大学生和学生儿童普通门诊报销比例由65%提高至70%,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由300元提高至360元。

成人居民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 55%,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 200 元。城乡居民特殊疾病门诊治疗报销比例统一执行一档缴费的支付标准。


哈尔滨住院待遇标准

5、提高住院待遇标准

大学生和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由75%提高至80%。

成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生育医疗待遇支付标准统一执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哈政规〔2017〕38 号)规定的一档缴费的支付标准。

参保城乡居民一个年度内发生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8万元。

上述提高的门诊和住院待遇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6、提高大病保险待遇标准

(1)降低起付标准。2019年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14000元降为12000元,困难人员按50%执行为600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起付标准仍按原标准6000元执行。

(2)提高支付标准。2019年整体提高参保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参保城乡居民发生的符合医保三项目录规定的住院和特殊疾病门诊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报销标准,

一档缴费的,0—15万元(含15万元) 的报销比例统一为60%,15—20万元(含20万元)的报销比例为65%,20万元以上的报销比例为70%。

二档缴费的,报销比例由55%提高至60%。

一档缴费的年度报销不设封顶线,二档缴费的年度报销封顶线为60万元。困难人员、贫困人口报销比例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报销额度上不封顶。2020年大病保险报销标准统一执行原一档缴费的报销标准。


哈尔滨大病报销标准

(3)大病保险合规费用。合规费用包括个人起付标准以内费用、医保三项目录乙类个人先行自付部分的费用、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三项目录及医用耗材个人按比例负担的费用、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合规医疗费用。异地急转诊及未按规定转诊的,个人自付比例和起付标准提高部分的费用、医用耗材限额以上费用不纳入大病保险合规费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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