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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童被锁车内大哭 家长拒绝破窗,孩子妈妈已经严重失职

据中国消防24日消息,近日,江苏无锡,一名幼童被锁车内,消防员赶赴营救,家长却不同意破窗,执意要等开锁师傅。

看着孩子在车内满脸通红、哇哇大哭,消防员拿来战斗服盖在车窗上,还时不时用仪器测温,防止因车内温度过高致孩子有生命危险。

经过漫长的等待,开锁师傅赶来将车门打开,孩子成功获救。

就在今年1月,也有儿童被锁车内父母拒绝破窗的事情发生。

据荔枝新闻此前报道,浙江衢州,高速服务区执勤的汪警官接到求助称,一名两岁孩子被锁车内,孩子满脸通红、满头是汗,情况十分危急,必须马上采取措施。由于孩子的父母不同意用破窗锤破窗,汪警官就向服务区车辆修理间的修理师傅求助,最终,师傅用工具将车门打开,孩子成功获救,没有生命危险。

另据大河报报道,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表示,针对幼童被闷死在车内的情况,根据责任人的不同有不同的处理,如果是社会机构负责人因疏忽大意导致幼童死亡,一般是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责任人是家长,一般按意外事件处理,不用追究家长的刑事责任。

“但是,如果家长主观上有过失,有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需要负刑事责任。”张少春认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江苏无锡,烈日下,一名幼童被锁车内,孩子妈妈赶紧打报警电话求助,消防员接到命令后, 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展开营救,让人没想到的是,消防员想要破窗营救孩子时,竟遭到孩子妈妈的阻止。

当天的气温很高,四个车窗关得严严实实的,孩子在车内已是满脸通红、哇哇大哭,消防员看到后,非常焦急,准备以破窗的方式将孩子救出来,这也是最快捷,最安全的办法。

然而,消防员征求孩子妈妈的意见时,妈妈竟不同意砸窗,还说开锁师傅在路上了,并坚持要等开锁师傅来开门。

消防员好说歹说,孩子妈妈就是不同意,劝解无效后,消防员只好从消防车上拿出战斗服盖在车窗上,防止车内温度过高伤害到孩子。

但这样也不保险,其中一名消防员又拿出测温仪器,时不时对车内进行测温,只要车内温度过高,他们会不顾孩子妈妈的阻拦,强行砸窗。

经过漫长的等待,开锁师傅终于赶来将车门打开,孩子成功获救,几名消防员,早已被太阳晒得满头大汗,但他们还是笑得很开心,孩子安全就好。

1、孩子妈妈坚持要等开锁师傅开锁的行为,实在是让人无法理解,几百块钱的玻璃重要,还是孩子的安全重要?

换一个人,别说等开锁师傅,就是连消防队都等不及,这种时候了,还顾什么开锁不开锁?就算把所有玻璃砸碎,也要第一时间把孩子救出来!

《民法典》第1058条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保护孩子是父母的义务,也是责任,而不仅仅是权利,孩子妈妈已经严重失职了。

2、紧急情形下,即便孩子妈妈不同意砸玻璃,消防员也可以强行砸,并且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在孩子有危险的情形下,消防员强行砸窗,从法律上讲,属于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而不得已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第182条第3款规定,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简而言之,紧急避险可以,但是紧急避险不能超过必要限度,否则也要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当孩子面临生命危险时,别说砸车窗,就是毁了整辆车,也不存在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的问题。

最后,普及一点非法律知识,汽车上的玻璃,越小的维修费用越高,比如三角窗很小,从生活经验来看,这么小一块,肯定花不到多少钱,实际上,三角窗才是最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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