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众常识网了解到,关于凤凰卫视前总裁女婿涉非法集资被刑事拘留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在我国,非法集资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而就在近日据媒体报道称,凤凰卫视前总裁刘长乐的女婿贺鑫因涉嫌非法集资被警方刑事拘留,而对于这其中发生了什么很多人还不太了解,那么下面就让小班来为大家分享一下相关资讯吧。
凤凰卫视前总裁女婿涉非法集资被刑事拘留
海南省海口市警方昨日(5日)晚间发布通报,指公安部门正式对凤凰金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凤凰金融实控人、董事长贺鑫已遭到刑事拘留。贺鑫是香港凤凰卫视创办人刘长乐的女婿。
通报指出,4月30日,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正式对凤凰智信信息技术(海口)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目前,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贺鑫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海口市警方称,全国各省公安机关已开通渠道呼吁利益受损人报案,公安机关会全力侦查案件,并做好追讨赃物、挽回损失的工作,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由刘长乐在2014年创立并由其女婿贺鑫担任法人代表的凤凰金融平台,于去年爆出问题。当年9月11日,凤凰金融在没有任何公告和通知的情况下突然停止网贷产品。同月30日,凤凰金融发表声明回应外界猜测,称停止网贷业务是因为部份产品回款不及时。同年11月5日,凤凰金融再发公告,称将最大程度保护出借用户权益,正在制定多样性的退出管道,帮助出借用户开展退出工作。
非法集资是什么意思
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活动,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四大特征
国银监会处置非法集资办有关负责人指出,非法集资活动一般说来有四大基本特征:
一是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
二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如未经批准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
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有的以提供种苗等形式吸收资金,承诺以收购或包销产品等方式支付回报;有的则以商品销售的方式吸收资金,以承诺返租、回购、转让等方式给予回报;
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
拓展阅读:银保监会:警惕以债事服务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银保监会打非局发布《关于警惕以债事服务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称一些机构以提供解债服务为名,通过收取咨询费、服务费、保证金等方式吸收资金,存在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风险隐患,严重损害债权人、债务人财产权益。
同时,提醒广大公众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务必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债权债务纠纷,防止上当受骗。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
银保监会打非局指出,一些机构以债事服务名义进行非法集资,其运作模式违背市场基本规律,资金链极易断裂,一旦出险参与者将面临严重损失。银保监会打非局分析指出了三大类风险:
一、打着债事咨询化解债务旗号。所谓债事服务机构宣称在债权人、债务人之间搭建服务平台,承诺收取咨询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后,通过以物抵债、现金分期等方式实现债权、代偿债务。此类机构并不审查债权债务关系真实性,也不采取任何解债措施,本质上是以解债之名行集资之实。
二、承诺高额回报。宣扬低风险、高收益,谎称缴纳解债金额30%—60%的费用后,即可获得全额甚至明显高于债权的现金或实物回报。此类机构并无实质经营活动和收益,所谓抵债物品价格虚高,完全靠拆东墙补西墙维系,资金运转不可持续。
三、大肆宣传造势。此类机构以具有央企、国企背景提供等额资产保障为噱头,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虚假宣传。有的还设置层级奖励制度,诱使公众投资加盟并发展人员加入,甚至设立仿冒银行的经营网点误导公众,快速扩张吸收资金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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