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众常识网了解到,关于厦门如家酒店经理回应房间藏摄像头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近日有消息称厦门如家酒店暗藏摄像头,很快警方也对此事进行调查,目前警方已经抓获29岁嫌疑人,系该酒店前住客,对此厦门如家酒店经理回应房间藏摄像头,表示他们也是受害者,那么这件事情你们怎么看,接下来大家就随大众常识网小编一起了解看看~
厦门如家酒店经理回应房间藏摄像头
近日,福建厦门。如家酒店劳动力大厦店一房间暗藏摄像头,警方已抓获29岁嫌疑人,系该酒店前住客。
酒店经理告诉澎湃新闻,他们也是受害方,之前不知道这个摄像头存在的情况,事后排查其它房间无发现异常。
此前,发现摄像头女孩称,向酒店反映后,经理态度恶劣咄咄逼人。
7月12日,厦门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通报称
【长青路某酒店房间发现微型摄像头案告破,犯罪嫌疑人被刑拘!】我市警方接到关于长青路某酒店房间发现微型摄像头的报警后,立即组织刑侦支队、思明分局及相关部门全力开展侦查。
经技术检验鉴定、深入研判分析和缜密侦查,我市警方于7月10日奔赴泉州,在某住宅小区抓获案件嫌疑人刘某煌(男,29岁,泉州人),并在其住处电脑和手机缴获其偷拍视频,目前未发现外传。
经审查,刘某煌供认其为满足个人偷窥欲望,从网上购买微型摄像头,入住长青路某酒店房间时,将微型摄像头安装到房间筒灯内,用于偷拍他人隐私。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煌因涉嫌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警方同时敦促涉事酒店进行彻查整改。
厦门警方表示,对侵犯他人隐私的违法犯罪行为,将坚决依法惩处,绝不姑息!
厦门如家酒店暗藏摄像头
近日,有网友称厦门一如家酒店房间中疑似有微型摄像头并报警。7月7日,厦门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已将该酒店可疑灯筒、微型摄像头送技术部门检验鉴定。7月8日,极目新闻记者采访获悉,该酒店正进行设备检测和整改,暂不接待顾客。
据报道,此事发生在如家酒店厦门劳动力大厦莲花地铁站店。女网友小晨在6月27日入住该酒店315号房,29日凌晨1时在休息前发现吊顶4个氛围灯中有一盏不亮,灯桶四周有粉刷的痕迹。
她踩在床上查看,发现筒灯有个微孔,扯下查看发现是微型摄像头,且微型摄像头连接供电不是独立的,而是连接酒店吊顶电源线路。于是小晨拍下了所有的证据,并报警和通知了酒店的前台。
对此,酒店负责人曾表示,他们已排查酒店其他房间,并未发现摄像头,只有涉事房间这一间有,他们正配合警方调查。
7月7日,厦门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针对此酒店房间发现疑似微型摄像头,警方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受案调查,对可疑灯筒、微型摄像头送技术部门检验鉴定。目前,调查工作正在依法进行中。
7月8日,极目新闻记者在携程APP上看到,这间如家酒店7月8日至11日无可预订房型,7月12日可正常预订。飞猪APP显示,该酒店8日到11日的房间已全部订满。而美团APP上已无法搜索到该酒店。
对此,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上涉事如家酒店,工作人员称,酒店目前正在进行设备检测和整改,暂不接待顾客。
具体哪一天恢复接待还不清楚,要等整改的情况。平台上的时间并不准确。工作人员表示,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酒店目前都无法预订。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认为,安装监控摄像头行为侵害了不特定公民的隐私权,安装者应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如果后果严重,比如安装时间长、受害人众多,可能涉嫌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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