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众常识网了解到,关于2021今年监狱是大赦吗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坐牢的人都有一个服刑期限,刑满才能释放,而近日有一条传言2021今年监狱是大赦,这是真的吗?那么2021年判缓刑新政策出来了吗?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1今年监狱是大赦吗
不是。
截止2021年8月,监狱减刑并没有出台新规定,现在的减刑规定主要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首先,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的应当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其次,法律对减刑后的服刑期限也做出了限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服刑期限不得少于原刑期的一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服刑期限不得少于十三年、被判处死刑的服刑期限不得少于二十五年。
最后,刑法对减刑程序也作出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2021年判缓刑新政策
缓刑标准为是否符合相关犯罪情节较轻,并且犯罪人表现了悔罪的态度,有关部门判定犯罪人没有再进行犯罪的风险,宣告对犯罪人缓刑不会所居住社区产生不良影响以上四个条件。《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四条【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
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我国什么时候大赦过囚犯
现代好像只听说在君主制的国家发生过。
我国1954年宪法对大赦和特赦均作了规定,并将大赦的决定权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特赦决定权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大赦令和特赦令均由国家主席发布。但现行宪法只规定了特赦,而没有规定大赦。所以《刑法》第65条、第66条中所说的赦免即指特赦。现行宪法规定的特赦,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由国家主席发布特赦令。
在我国,建国之初实行过少数几次大赦,如大赦战犯。在其后就没有实行过大赦,特赦实行过几次,即使现在也有特赦制度,在国家认为需要时可能实行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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