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的重要性,它不仅是农民用来建房的一片土地,也是广大农民朋友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保障资源。随着国家的大力支持和扶持下,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方针等政策的开放,为了实现农村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均衡发展,规范和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宅基地新规政策的出台是势在必行。
那么,你如何看待目前农村宅基地政策和新规的实施?有人“哭”,有人“笑”?多数人真的不知道如何解读新规,越读越迷茫,大家一起来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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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新政策2020
其实对于目前的农村宅基地政策新规,简单概括一下,最主要的是围绕“一户一宅”展开进行的各项规定。
一户一宅从字面上我们很容易理解,有村民户籍的农民,每户都拥有申请宅基地的权利,但前提是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而且宅基地属于村集体,农民可以无偿使用;并且通过登记发证取得合法使用权后,宅基地受法律保护。
在没有法定征收程序的情况下,国家不能将农村集体的宅基地转为国有,村集体也不能收回农民已经取得使用权的宅基地。如果由于村庄有建设和发展的需要,需要占用农民的宅基地,那么需要征得农民的同意,并在重新给予宅基地的分配外加以经济补偿。
而且禁止买卖和抵押农村宅基地,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通过上面简单的总结,不难看出和之前的政策法规有很大的区别。
如今,农村在国家的大力支持和扶持下,农村有了新的发展,农民过上了小康生活,但同时农民之间的差距也是强弱悬殊,贫富差距始终是一种常态。在当今这个科技发达的时代,灵活的大脑和聪明的才干始终是坚不可摧的,无尽的权利和财富。与大多数传统观念相比,对于能力仅限于耕地的农民来说,某些人动脑子所获得的财富,可能等于或高于他们一生辛勤劳动的成果;再想想,村里可能会有无数的宅基地,可能有人会一处宅基地都难求,即使是拥有唯一的一处宅基地,因为商业开发或者村庄改造,也可以获得一笔不小的财富。
因此,随着农村宅基地改革和新政策法规的实施,宅基地变得越发重要,大多数弱势群体和诚实的农民都会拍手叫好,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安居乐业。
所以,随着当前农村宅基地政策新规的实施,大多数农民“笑”了;相反,依靠农村宅基地进行买卖和建设交易的“哭”了。
随着城市房地产交易红利的发展,到后来的饱和和衰落,很多开发商把目标锁定在农村,加上城市的空气污染,现在许多城里人想回农村买房。在利益的驱使下,或许许多农村人看到了商机,便会纷纷加入,因为农村土地价格便宜,稍动一下脑子,加一些手段就很容易得到,所以一些依靠农村宅基地进行交易和建设,过上了大富大贵的日子。然而,随着新规定的实施,你认为这些人能有机会吗?这些都会被制止。
通过以上分析,不仅仅是农村宅基地新规的实施,其实任何政策的改变或完善都会让一些人忧,一些人愁,这根本是无法避免的。
当前农村宅基地的改革和新规的实施,始终是国家对农村和农民一种丰功伟绩的巨大成就;对农民的意义远远大于建设新农村,以目前农村的状况,不对农村宅基地或者是土地实施新规管制约束,未来,也许是我们的后代不知道哪一代人,会因为没有宅基地而在自己的村子里无家可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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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
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的登记新规引发巨大关注,但我希望大家理性认识这个规定,这里我谈以下三点:
- 第一,城镇户口继承人的实质权益与之前比并没有变化。
新的规定只是顺应了现有的法律精神和政策,按照继承法,农村的房子可以继承,虽然没有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的法律规定,但是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了房子,宅基地同样可以使用。
新规规定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这将宅基地的使用权从默许使用的一个状态转变为多发了一个证,也是顺应农村房屋、土地确权的大形势,但实质的权益并没有发生变化。
- 第二,因为继承房子,而有条件的享受宅基地使用权。
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村民集体,只有本村村民享有,最新由自然资源部、最高院等部门颁布的新规不能突破法律,继承来的宅基地使用的前提条件是房子存在,如果哪天房子塌了,城镇户口不能继续使用宅基地,村集体有权收回。新规中“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也印证了这一点。
农村翻建房屋须经审批,而继承来的宅基地使用权不符合审批重建标准。所以在老人健在的时候把房子及时翻建了,把房子留住才能硬道理。
- 第三,享受不了农村户口的福利
随着国家城镇化发展,大量农民朋友“农转非”,但也导致了很多人“城里没工作,农村又回不去的困境。”我看网上有人欢呼雀跃,产生了可以重获农村户口的误解。不是这样的,继承了房子和宅基地的使用权,并没有重新在农村获得户口、分配耕地以及获得村集体其他经济权益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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